近日,有市民向本报咨询在房产证上加名字的流程及需要缴纳的费用,为此,记者采访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负责人,该负责人介绍,目前到该局办理房产证加名业务通常分为婚后及婚前在房产证上加名两种情况,在办理该业务时,房屋的原产权人和需加的共有人都须到场。
婚后房产证上加减名字
夫妻婚后共同购买的房产,如果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现在想把对方的名字也加上,需要双方持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大厅6、7、8号窗口填写一份双方共同拥有该房产的申请,即可办理房产证增加共有人的业务,费用包含工本费10元/本、登记费40元。一般当天即可办理完成。
夫妻婚后共同购买的房产,如果房产证上写着双方的名字,现在想变更为一方的名字,需要双方持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及财产约定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大厅办理。持地税缴、免手续一般当天即可办理完成。
《关于夫妻之间房屋土地权属变更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 》 指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或另一方所有的,或者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双方共有,变更为其中一方所有的,或者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双方共有,双方约定、变更共有份额的,免征契税。。
婚前房产证上加名字
婚前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的房屋,因婚后夫妻约定归双方共同所有而申请房屋权属登记的,则夫妻双方需持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及财产约定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大厅6、7、8号窗口填写一份双方共同拥有该房产的申请,即可办理房产证增加共有人的业务,持地税缴、免手续一般当天即可办理完成。(赵彩芬 杨雯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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