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放时间:3月15日至4月15日 (休息日除外)领取地点:清水河南路31号公司客服大厅应带证件:《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 《特困职工家庭优待证》须与燃气发票地址一致
张家口新闻网讯 近日, 不少市民致电本报,询问领取气费补贴的相关事项。记者就此联系了中油金鸿天然气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就市民咨询较多问题进行了采访。
据了解,本次气费补贴的发放时间为3月15日至4月15日 (休息日除外),主要针对中心城区 (桥东、桥西、经开区)使用管道天然气、管道液化气且符合低保和特困条件的用户。气费补贴发放期间,凡持有市民政局下发的有效《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或市总工会本年度下发的《特困职工家庭优待证》 的燃气用户, 可持2015年1月―12月的气费发票到清水河南路31号公司客服大厅领取。天然气用户每户每月使用在10立方米(包括10立方米)以内的按0.57元/立方米补贴, 超出部分不补贴;管道液化气用户每户每月使用超过2立方米 (包括2立方米)按每户15元/月补贴,不足2立方米按实际用量7.5元/立方米补贴。 其中,领取补贴的用户所持 《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 《特困职工家庭优待证》必须与燃气发票地址一致。
同时,城市低保、 特困户及优抚对象凭有效证件和燃气发票, 还可办理垃圾处理费的退费。 市民可拨打4117777进行咨询。
(王映华 王云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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